解析DS-260表格对EB-5投资移民者的影响
时间:2014-12-19 点击:
2013年9月,美国国务部(DOS)宣布向国务院申请投资移民签证(绿卡)的所有个人需要在网上完成并提交DS-260表格。之前的DS-230 被DS-260(保持相同的属性)表格所取代,并且只能通过网上在线完成。伴随着DS-230的DS-3023(“更改代理”),也同样被替换为电子表格,现改为DS-261,并保持相同属性。
如果EB-5投资移民申请人向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提交其初步的申请(I-526表格)得到批准,移民局会将其申请发送到国家签证中心(NVC)。一旦收到申请人的申请,NVC会分配给申请人一个案件号码。收到批准通知后,移民申请人开始提交申请移民签证所需要的材料,包括已经完成的DS-260表格,并开始准备预约签证面试。由于DS-260表格必须以电子方式完成,申请人在面试的时候并不需要把这个文档的纸质备份;NVC和领事馆将会通过在线系统查看所需要的信息。
DS-260的在线表格允许申请人通过自己想要的进度去完成。在最新的DS-260表格中大多数的信息与已经过时的DS-230表格是非常相似的。如果有需要,申请人可以把在线填写的表格随时存档,在以后的时间里随时打开当前的进度继续填写。
新的表格与旧的表格中有几个显著的不同点:
1. 旧的DS-230表格要求投资移民申请人填写在16岁之后居住超过6个月以上的住址。新的DS-260要求申请人填写从满16周岁开始每个居住地的详细地址,无论居住是否超过6个月。
2. 旧的DS-230要求过去居住过地方的年份和月份,而新的DS-260要求确切的日期。
3. 旧的DS-230要求所有之前访问美国的日期,而新的DS-260申请仅要求过去5年内的访问时间。
理想的情况下,DS-260电子数据的集中化将有助于加快获得签证面谈的进度。对于投资移民申请人,它提供了一个可重复编辑的电子形式表格。已经完成并提交旧的DS-230表格,正在等待签证面谈的申请人,不需要重新填写新的DS-260表格,除非得到签证中心或领事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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