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为在美子女办理投资移民(二)
时间:2014-12-08 点击:
下面简单介绍和列举一些小编所说的投资移民特殊问题,供读者参考。
1.如何在美国维持合法非移民身份
与在中国大陆递交EB-5投资移民申请人不同的是,已经在美国读书或者工作的子女需要在申请EB-5投资移民有条件绿卡的全程中,保持自己的非移民身份,才能顺利在美国递交I-485和I-829。
与职业移民的某些其他类别不同,EB-5投资移民法律和法规,不允许申请人同时递交I-526和I-485,所以,申请人必须等到获得 I-526批准后,在有EB-5签证名额时,才能递交I-485申请。
而三年以前,这个维持合法非移民身份的问题比较容易解决,因为美加金联的许多I-526有条件绿卡申请在仅仅2-4个月就获得了批准。批准后可以立刻递交I-485申请。
而美国移民局在收到I-485申请后,申请人就受到保护,可以在 I-485 审理期间合法在美国停留,不再需要保持 F1,H1B等非移民身份。而且,还可以在移民局收到I-485 大约90天之内,获得工作许可和旅行卡,
并凭借这个卡在美国自由工作并进出美国国境。
现在不同了,必须提前计划和启动在美孩子的EB-5申请,给予美国移民局充分的审理延宕余地。比如,过去如果孩子在F1的学位毕业时,申请到OPT(一般12个月,STEM 专业可以延长到29个月)后在启动 EB-5申请就可以在OPT到期之前顺利递交I-485. 但是现在这样做就面临OPT到期的时候还没有收到移民局I-526批准,不能递交I-485的风险。
而明年如果EB-5出现排期,这个提前量就需要更大。
因此,计划为在美子女办理投资移民的意向者,小编建议尽早与资深的移民中介直接联系。
2.未来配偶随同申请问题
一些在美学生EB-5投资移民申请人都比较年轻,递交申请时还没有结婚,所以仅仅为自己申请。但是伴随移民局审理时间加长,特别是将来如果中国大陆有EB-5排期之后,很多F1,J1,H1B的在美申请人在申请程序中喜结良缘,并且需要为配偶申请绿卡。
这个特殊问题如何解决呢?
根据现行移民法规定和律师的成功经验, 在申请人递交了I-526 申请之后,I-485批准之前,(或者是到美国驻广州领事馆面谈之前), 文案专家都有可能将新婚配偶,通过移民局或者领事馆的程序,加入到EB-5 有条件绿卡申请人的案子中去,帮助新婚配偶与申请人一起获得美国有条件绿卡。
但是如果EB-5申请人的 I-485或者有条件绿卡面谈已经获得批准,那之后结婚的配偶则需要通过家庭移民申请绿卡配偶的类别。这个类别就有比较长的排期。
3.父母赠予资金的数量问题
另外值得注意的一个问题是,在美学生申请EB-5投资移民的资金通常是由父母赠予的。而且,这类投资移民申请人由于没有在美国合法工作的许可,不会自建项目做投资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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