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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证明EB-5投资移民资金的合法性

众所周知,美国EB-5投资移民申请能不能通过的关键点之一在于申请人是否能够证明投资资金来源的合法性,这一点让许多对EB-5法案并不是了解的投资移民者们摸不着头脑。
 
实际上,根据移民法案的明文规定,只要是合法的收入都可以作为投资款来源,譬如经营公司的利润、个人工资、投资收益、赠与、继承或者是借款都可以作为投资移民者投资款的来源证明。但是如何出具官方的税收文件作为证据呢?其实一切都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难:
 
如投资移民者的投资款是通过开办企业,经营公司获取的,可以通过提供:最近三到五年的报税证明,会计师对公司财务的审计报告,特别证明投资资金的来源,存有投资资金的银行的对帐单,营业执照复印件,办公地点的照片,其它与公司业务相关的文件,手册,产品或服务项目,名片,城市经营许可证或执照作为投资款的合法证明。
 
如投资移民者是通过投资方式所获取的利润作为投资款可以提供:股票交易账户的对账单,基金交易账户的对账单,债券交易账户的对账单,票据买卖及交易凭证等,最初用来投资股票、基金等金融产品的资金来源证明,证明文件与其它资金来源所需的文件作为证明。
 
如投资移民者是通过出售不动产方式的话可以提供所有权证明,用以转移所有权的销售合同,证明销售收益被存放于银行,以证明资金来源,会计师证明,证明客户对出售的产业拥有所有权作为投资款证明。
 
当投资移民者子女已满21岁,需要单独以自己子女的名义申请投资移民的时候,就可以用赠与作为投资款的来源来实现投资移民的美国梦。对于申请人和赠款人的关系,父母或者兄弟姐妹之间相互赠与应该不会有问题的,如果是朋友之间的话,可能就会有风险,除非申请人和赠与人能有一个合乎情理令人折服的理由,不然律师一般都会建议比起朋友之间的互相赠与,用个人借贷的名义作为资金来源更具可行性。个人与个人之间的贷款(除非法集资或高利贷等等非法借贷形式)都是受法律保护的,可是可以作为合法的投资款来源证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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