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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4月15日 加拿大签证被拒过三次的退休母亲顺利获得加拿大探亲签证

一、申请人基本情况:
林女士,50岁, 2003年退休,名下有三套房产,存款15万人民币,现在自己家企业任财务经理,有会计证,女儿为加拿大永久居民,2011年4月将迎来第二个宝宝,想让父母前往加拿大探望及旅游。

二、申请过程:
2008年09月     自己申请探亲签证被拒,原因:没有足够约束力回到国内;

2009年04月     自己第二次申请探亲签证被拒,原因:没有足够约束力回到国内;

2010年08月     自己再次申请探亲签证被拒,原因:没有足够约束力回到国内;

2011年04月     委托美加金联公司第四次申请,于本月15日顺利获得为期6年月的签证。

三、案例分析:
劣势:林女士的前三次申请都是其女婿自己DIY的,当看到林女士前三次拒签的材料时,感到惊心动魄。她们夫妻二人的条件非常好——有自己的工厂、两人名下各有两三套房产,但另人费解的是,这三次都没用这些真实的材料,而是被操作到女婿开的公司里任财务,而且房产也没有全提供,让人更诧异的是,递交的邀请函及相关翻译都极其简陋,有的甚至就在复印件上写上英文,材料做得一塌糊涂,难怪会被拒。

经过三次失败的申请,林女士紧张的找到我们,一是因为女儿马上就要生产,二是想找个专业的公司重新操作,怕再次被拒签。但鉴于前三次的材料,不仅不可以出现不相符的状况,还要在三次所说明的材料基础上加上让移民官觉得可信的有足够约束力的文件,难度很大。经过公司的专业指导和认真斟酌,在递进去材料的第三天就顺利获签了,听到获签的消息后,林女士喜出望外,对美加金联公司充满了感激,终于可以如愿赶在女儿生产之前抵达加拿大了。

优势:林女士女儿在加拿大的资产条件比较好,有自己的房产、固定的工作、纳税的证明、汽车证明及存款,这是林女士能够成功获签的要素之一。

点评:移民官真的不会认可邀请人以生孩子为邀请理由申请探亲吗?不是的,传说中的不认可只是因为没有提供到足够的证明及约束力的材料,尤其是加拿大邀请人方面,很多人认为被邀请人只要越多的提供国内的资产就是足够的约束力了,其实不然,邀请方的资产能力也很重要,这是决定成败的重要因素。林女士的情况比较特殊,本来非常好的条件,是被自己的错误理解导致走了弯路。此次申请让林女士深信专业性的重要,建议申请人要在材料方面做足工作,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四、案例来源:美加金联出国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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