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EB-5投资移民项目方可使用过桥贷款
时间:2013-10-26 点击:
美国EB-5投资移民项目方可使用过桥贷款:
美国移民改革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中,联邦政府重新开门后,奥巴马总统呼吁国会在剩余会期内把目标转向移民改革和农业改革等议题,希望国会在2013年底能够通过全面移民改革法案。
2013年6月,由奥巴马民主党联盟占据主导的参议院通过了全面移民改革方案,美国移民改革向前迈进了一大步。在美国移民局2013年5月30日对外公布的最终EB-5投资移民案件审理备忘录中,规定了投资移民项目方可在EB-5资金尚未到位前使用过渡性手段进行融资,其中包括使用EB-5过桥贷款。 那么,什么是EB-5过桥贷款?EB-5投资项目方可以使用过桥贷款这一规定,对于广大EB-5投资人来说,又有着什么意义?美加金联移民专家就这一问题做出简要的阐述。 首先,EB-5过桥贷款是指在项目方筹集到EB-5投资资金之前,先利用第三方的贷款资金获得的短期融资,以用于EB-5项目的启动。待EB-5投资资金筹集完毕后,再使用EB-5投资资金偿还先前的贷款。之前,美国移民局对使用EB-5投资资金偿还过桥贷款的方式很不认同,认为这一动作会导致EB-5投资资金没有用于实际创造就业,真正创造就业的是来自其他第三方的贷款,EB-5资金与创造就业机会之前缺乏直接关联。这样就使得EB-5投资移民申请不能够被批准。 而美国移民局对于EB-5投资项目方可以使用过桥贷款这一新规定,实际上是在为目前EB-5投资移民市场上的商业地产类项目在EB-5投资移民案件审理过程中开了绿灯。只要EB-5项目方对项目开发过渡阶段的融资有所安排,即便项目一开始并没有计划使用EB-5投资资金,但是在EB-5投资资金到位前使用的过桥贷款只是临时性的短期融资手段,那么所创造的就业都可以算作是EB-5投资资金所创造的。有了这一规定,EB-5过桥贷款问题将不再对EB-5移民项目的投资人I-526申请造成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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