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未育夫妻须同住两年方可获正式永久居民身份[金联原创]
时间:2012-10-29 点击:
美加金联从加拿大移民局独家获悉:为了打击「假结婚、真移民」的不法现象,联邦移民部部长康尼10月26日宣布用于打击假结婚移民的“有条件永久居民”(Conditional Permanent Residence)新政即日起正式生效。 该新政要求,获担保移民的海外配偶,在与担保方未养育子女的情况下,在抵加取得永久居民身份后﹐必须和配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才可获得正式永久居民身份,否则可能被撤销永久居民身份。两年居住的条件规定了一个例外,就是如果被担保的配偶遭遇家庭暴力,将可提出申诉。受过专门训练的移民官员将对投诉做出判断,对真的遭到家暴者豁免两年的居住条件。 新例适用于以下四种情况: 第一,担保人是加拿大永久居民或公民; 第二,两人的同居关系在两年以下; 第三,两人没有共同的子女;; 第四,移民部在今年10月25日之后才收到的担保申请。 尽管被担保方在两年内持有的是“有条件永久居民”身份,但是享有与永久居民相同的待遇。例如:无须学习、工作签证就可在加拿大境内学习或工作;读书时无须交纳国际学生学费,以及享有与永久居民相同的健康保险和社会福利等。 欲知更多详情,请致电美加金联公司移民专家,热线:400-610-6008!特别声明:本文为美加金联公司出国移民原创文章,如有转载请注明出处"美加金联移民港"。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