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加金联近日从加拿大移民局获悉,加拿大公民、移民和多元文化部部长肯尼宣布了加拿大政府的一些措施,来打击虚假婚姻移民。
新提议指出,加拿大永久居民或公民担保的国外配偶,在获得永久居民身份后,应该与他们的配偶在一起合法生活两年。如果满足不了这个条件,受担保配偶的身份可能被收回、遣返来源国家,并且有可能受到刑事惩罚。在合法生活两年之后,所有的合法关系将不再受到限制。
这次提议的措施将有助于防止为了获得永久居民的身份而进行权宜婚姻或同居关系。这项措施将应用于所有在担保时,婚姻关系两年或以下,没有子女的配偶。
“我们的目标是铲除那些通过虚假婚姻进入加拿大的人,”肯尼说,“我在2010年市政厅的会议中,从那些虚假婚姻的受害者聆听到第一手的讯息,他们在多年之后仍然遭受着虚假婚姻的严重后果,他们请求我,不要让这些事再发生在别人身上。”
这与前不久发布的另一项措施接踵而至。3月2日开始,获得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的配偶,在五年之内不能再担保一个新的配偶。
肯尼补充说:“虚假婚姻的问题非常严重,如果我们不采取措施来保护我们的移民制度,防止人们通过虚假婚姻进入加拿大,这种情况将愈演愈烈。”
其它国家,例如澳大利亚、美国和英国,使用有条件身份的形式来防止虚假婚姻,加拿大正是由于缺少这种措施,才深受其害。
这次所提议的条例将出现在加拿大公报3月10日的版本上,在30天的时间内向公众开放,征求意见,直到2012年4月2日结束。
2011年3月26日在加拿大公报上刊登了一份通知,表明将采取这种有条件措施的意向。许多人回应并表达了他们的忧虑,说在虐待的关系中,这种措施会使受赞助的配偶更容易受到伤害。
考虑到这一点,在有条件的时间段内,如果有虐待或疏忽的证据,或者与担保人有关的人员没有能够阻止这种虐待或疏忽,所提议的条件就不能应用于这类个案。加拿大公民和移民部与其它部门一起努力,来帮助这些虐待或疏忽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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