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移民前需要了解的移民办事机构(三)
时间:2015-11-28 点击:
(接上) 签证拒签后不予书面通知。与美国移民局的规定有所不同的是,被使领馆拒绝的签证申请案,一般只是在面谈时口头告知不予签证的原因,而并不将原因予以详细的书面通知,就算给予书面通知,一般也只是大概的拒签原因,要求补交材料的书面通知一般并不是拒签,这看上去虽只是一个程序上的问题,但对于美国移民申请人来讲,书面通知则对再次签证的成功与否至关重要。 申请人的选择权。虽然美国使领馆在签证申请的决定权相对较大,但其另一个规定又给予了申请人以选择签证地点的权利。根据移民法规,美国境外任何使领馆均可受理来自世界任何国家或地区的美国移民签证申请,除非该使领馆自己有特别规定。这样,如果美国申请人有可选择性,就可以在自己认为方便或者较为容易获得签证的地方申请签证,当然,申请人如果在非自己的居住地申请签证,应当注意两点,一是具有异地签证的充分理由,以免让人怀疑是故意避开自己居住所在地的使领馆。二是对需要先经过美国移民局审理的申请案,选择签证地点应在向移民局提出申请时就决定下来。 以上就是关于美国国务院及美国使领馆在美国移民签证申请过程中的作用及地位,希望各位美国移民申请人士能够充分理解其重要地位,避免在美国移民申请过程中发生过失行为导致签证拒签等等。
欲知更多详情,请致电美加金联公司移民专家,热线:400-610-6008!
特别声明:本文为美加金联公司出国移民原创文章,如有转载请注明出处“美加金联移民港”。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