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加金联公司自加拿大移民部网站2008年2月25日新闻获悉,加拿大团聚类移民审理速度明显加快。以下是移民部最新公布的审理周期:
表一 团聚类移民赞助资格审理周期
表二 北京及香港使馆团聚类移民审理周期
背景说明
加拿大团聚移民主要分为祖/父母类和配偶/事实婚姻人与子女两类,其申请分为两个步骤进行,首先由在加拿大的配偶或(孙)子女在密西索加案件审理中心递交赞助人资格申请,第二步为通过赞助人资格申请后案件移至北京或香港使馆。长期以来,配偶类团聚移民一直是优先审理项目,一般审理周期为3-8个月,而祖/父母类移民以前周期则长达5年左右。经过金联公司及在加的华人的不懈努力,移民部于2005年起逐步加大了对祖/父母团聚类移民的财力及人力投入,以期加快审理周期。目前终于初见成效:赞助人资格一般在两年内结案,而北京/香港使馆的周期一般在15个月左右,从而使祖/父母类整个审理周期缩至约3年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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