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货币是港元(HK$)。纸币最大的面额是1000元,之后有500元,100元,50元,20元,10元。香港的硬币则有10元,5元,2元,1元,50分,20分,10分7种。
香港是继纽约和伦敦之后的世界第三大金融中心,因此使港币成为体系健全、币值稳定的货币之一。虽然港币发行历史不算长,区域也不大,但其发展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港元的纸币绝大部分是在香港金融管理局监管下由三家发钞银行发行的。三家发钞行包括汇丰银行、渣打银行和中国银行,另有新款紫色十元钞票,由香港金融管理局自行发行。香港流通的钞票的新净程度一向非常高,残破的旧钞回流后会被发钞银行收取和销毁。硬币则由金融管理局负责发行。自1983年起,香港建立了港元发行与美元挂钩的联系汇率制度。发钞银行在发行任何数量的港币时,必须按7.80港元兑1美元的兑换汇率向金管局交出美元,记入外汇基金账目,领取了负债证明书后才可印钞。这样,外汇基金所持的美元就为港元纸币的稳定提供支持。
值得注意的是,香港所有钞票的式样都有版权。所以,任何人在未有得到版权持有人的许可前,都不能任意复制钞票的式样。在香港多年来有几家机构因为未得钞票版权持有银行的批准而在广告上运用,结果被判支付巨额罚款。
虽然港元只在香港有法定地位,但在中国内地和澳门特区的很多地方也接受港元。而且,在澳门的赌场,港元是澳门元以外唯一接受的货币。
香港的第一张纸币是1845年由东方汇理银行发行,但在很长时间里都没能真正的普遍流通。直到1857年,香港政府准许用纸币支付费用,随之许多银行相继开始发行钞票,到1865年有5家银行发行的钞票得到了香港政府的认可,但5元以下的钞票除非特别许可不得发行。真正以港元为货币单位是在1935年11月。
1945年以后,香港地区流通的货币是由三家银行发行的,即汇丰银行、渣打银行和有利银行,1元以下的由政府发行。到1959年有利银行被汇丰银行收购,这一时期的港币钞票均由汇丰银行和渣打银行发行,5元以下硬币由政府发行。1994年中国银行开始在香港地区发行钞票。到2012年为止香港地区有三家银行发行钞票,即汇丰银行、中国银行和渣打银行。在香港地区发行钞票的三家银行对老版钞票一般不宣布停止流通,而是回笼后不再投放,使其逐步退出流通。自1993年起,汇丰银行和渣打银行发行的新版钞票将代有殖民地色彩的图案均由狮头和紫荆花图案所代替。旧版钞票仍可使用,但将会逐渐退出流通领域。
各版港币的印制特征主要:凹版印刷、荧光油墨、对印、缩印、折光、接线和隔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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