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申请人为年满18周岁以上的:
● 中国籍以外的公民;
● 或中国籍但已取得外国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人士;
● 或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
● 或中国台湾籍居民。
2、无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
4、在提出申请前的两年内,证明拥有不低于3000万港元或等值的净资产;
5、申请人需把不少于港币3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投资于股票、债券、存款证等金融资产和科创类投资组合两部分。其中金融资产占2700万,科创类投资组合占300万。2700万金融资产最多只可以有1000万投资非住宅房地产;300万港币的投资组合将由香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及管理,向与香港有关联的公司或项目作出投资,以支持创新及科技行业和其他有助香港经济长远发展的行业;
6、可携带1名配偶(有官方法律证明文件的同性/异性)及18岁以下未婚且经济不独立的子女。
全国免费咨询热线: 400 610 6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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