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含配偶)名下净资产不少于50万加元,赠予、遗产所得均可,资产形式包括:存款、股票、房产、公司资产,以合法途径累计个人资产;
2、申请人在递交申请的前10年,拥有至少3年经营管理的经验; 3、获得工作签证后,如要获得萨省永久居留权提名,申请人必须满足: (1)在里贾纳或萨斯卡通最低投30万加元,在萨省其它地区投资至少20万加元; (2)除非总投资额超过100万加元,申请人的投资至少占该企业三分之一以上的股权; (3)积极并持续地参与该企业日常商业经营管理; (4)新建企业,如位于里贾纳或萨斯卡通地区,则需要为萨省加拿大公民或 永久居民创造2个就业机会(非亲属人员);如位于偏远地区,则不需要创造就业机会。 4、申请人必须证明具有加拿大语言基准CLB5级的最低语言能力; 5、申请人及其家人必须到萨省进行至少五天的商业考察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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