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浦路斯可提供受过良好教育、会多种语言的管理、行政和技术员工。此外,塞浦路斯持有大学学位者占人口比重排位在世界前列。
值得注意的是,与欧盟的平均水平相比,塞浦路斯劳动力成本是较低的。立法规定了销售员、行政人员、辅助的保健工作人员以及托儿所、孤儿院、学校职员这六个服务性工作的最低工资。录用最低工资是 345 塞镑(约586.5欧元),当雇员应聘于同一个雇主,且持续工作满六个月时,工资调整为 367 塞镑(约623.9欧元)。
塞浦路斯劳动力市场有工会组织。大约 70% 的劳动者参加了工会,由工会代表工人与资方代表达成协议。协议规定了雇佣条件,例如报酬、工作时间、保健与卫生、每年的假期和准备基金。
对所有的雇员而言,参与社会保险计划是强制性的。雇主必须投入 6.3%,雇员投入6.3% 和政府的4%,总数可达到整个投入的16.6%。在个人独立经营的情况下,11.6% 是自己投入,4% 是政府投入,总数可达到整个投入的 15.6%。这个计划用于例如产妇补助、疾病补助、失业津贴、养老金、遗孀抚恤金、孤儿津贴、对生产事故和职业病的补助等。
雇用终止条例规定,根据雇用时间长短,雇主必须在最短的时间里通知雇员。雇主破产之前,假如雇员受聘于该雇主并连续工作了 26 个星期,如果发生裁员,裁员基金保护雇员并支付可达 13 个星期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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