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公司的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属于职业移民第一优先。虽然需要美国雇主的支持,但不需要申请劳工卡,而且几乎没有绿卡排期的问题,对那些符合条件的人士EB-1C不失为一种得到绿卡的捷径。美国eb1c移民流程需要哪些条件?移民美国必须了解eb1c移民流程及条件,以下的信息希望能对移民美国的你带来帮助!
一、EB-1C划分EB-1细分为EB-1A杰出人才EB-1B杰出教授/研究员EB-1C跨国公司经理
二、美国EB1C申请条件
1、必须在美国和海外有两个公司,相互为母公司和子公司关系。
2、申请人必须在过去三年内在美国境外为海外母公司工作过一年以上,并且需要寻求为海外公司的美国分,子公司(或其他符合要求的实体)继续工作。申请人在境外和美国的分、子公司(或其他符合要求的实体)的职位必须是经理或高级主管(总裁,总经理,副总经理或相应的职务)。
3、申请人要求移民美国是为了经营管理美国的公司而调派来美,由美国雇主,即海外公司的分、子公司(或其他符合要求的实体)向移民局提出申请,而美国的公司必须实际运行了一年以上。
4、海外公司和在美国的公司均需正常运作,并雇有合理的员工。
另外,并不是担任过经理或主管的人士就一定符合要求。
三、美国EB1C移民对经理申请的要求
1、对公司的管理或主要功能有指导作用;
2、负责建立公司的目标和政策;
3、在公司决策方面有很大的主导权;
4、只是接受公司里很高层级的监督,比如董事会,股东,或是较高层级的主管等。
四、美国EB1C移民对高级主管申请的要求
1、管理公司,公司的一个部门,或负责公司的一项主要功能;
2、管理和控制其他专业人员,管理者等的工作,或者是负责公司里一个主要的功能或部门;
3、如果管理其他员工,申请人必须有人事权,如雇用,解雇,或者是建议升迁等权利。如果没有直接管理其他员工,则需对公司的主要功能具有指导权;
4、对公司日常运作具有指导权。
五、申请流程
1、在美国成立公司或购买在美企业作为分公司;
2、海外公司首先以非移民签证(L-1签证)将公司的管理人员派往美国分 公司;
3、进入美国1年后,公司运作正常,并雇有合理的员工,即可提出移民申请;
4、准备相关材料,递交EB-1C移民申请;
5、以L-1签证身份在美国工作期间,L-1申请人及家属均可以在美国居住和工作学习;
6、在提出EB-1C为基础的移民申请等候期间,L-1申请人及家属如因商务或其它事情需离境,可向移民局办理 “预准入境证”,1年之内多次进出美国,同时保持在美国直接取得绿卡的资格,如果您符合EB-1C的申请条件,可将资料交给财嘉做专业评估。
美国移民局审查H1B申请的重点是雇主所提供的工作职位的性质。根据美国法律,专业性的职位是那些只有受过四年大学教育的人才能够从事的职位,比如电脑工程师、电气工程师、会计师、编程人员、建筑师、大学教师、市场分析师、金融分析师,等等。行政职位,即使再高,也不属于专业性的职位,比如总经理。
为雇主工作一年之后,雇主通常会答应帮助申请绿卡。先是到劳工部申请劳工证,获批后再将移民申请递交移民局。2005年以前劳工证的申请非常繁琐和漫长,现在因为美国劳工部实施了新的劳工证审批制度(PERM), 这个过程已经非常便捷,大约半年左右就会批准。劳工证制度是为了测试美国的就业市场中是否有符合条件的美国人愿意接受该职位,如果有,那么劳工证不会获批。这一测试是通过劳工部们监管下的招聘广告进行的。虽然有这种监管,但并不严格,所以大部分的劳工证都能够获得批准。
这一类别的绿卡申请人最多,所以排期很长,需要几年的时间。好处是申请人都有H1B签证,在等待绿卡其间可以合法地在美国生活和工作。
H1B签证持有人的配偶和21岁以下未婚的子女可以随同赴美,他们的签证类别是H4。申请绿卡的时候,他们也可以作为家属一起申请。
美国移民局检察H1B请求的重点是店主所供给的事情职位的性质。依据美国司法,专业性的职位是那些只要受过四年大学教导的人才可以从事的职位,好比电脑工程师、电气工程师、会计师、编程职员、建筑师、大学教师、市场分析师、金融分析师,等等。行政职位,即使再高,也不属于业余性的职位,好比总经理。如果对美国移民流程还有可联系美加金联顾问帮助你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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