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总统布什于2002年8月6日签署了儿童身份保护法( Child Status Protection Act)。该法的目的是解决那些未成年的孩子因移民局处理案件的拖延而带来的问题。美国移民法规定凡未满21周岁的未婚子女为孩子(CHILD)。由于处理案件的的拖延,许多在申请时的孩子在案件处理的时候已超过21岁。在这种情况下,这些孩子们就不能移民美国,成为父母的遗憾。那么这些移民的子女移民美国签证应该怎么办理呢?
根据美国亲属移民签证中的相关政策,这些移民的子女移民美国签证应该按照以下政策办理:
亲属移民共划分为两类,一类是不受全球移民人数限制的亲属移民,即直系亲属;美国公民的配偶;美国公民的未成年子女(21岁以下);美国公民的父母。这个划归为最亲亲属,随到随办。另一类是受全球移民人数限制的亲属移民,按优先顺序划分为四个等级:
第一优先:美国公民的成年子女(21岁以上)及其他们的子女。
第二优先:1.永久居民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2.永久居民的成年未婚子女及其他们的子女。
第三优先:美国公民的已婚子女(不论年龄)及其他们的子女。
第四优先:年满或超过21岁的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
综上所述,我们为大家介绍了子女移民美国签证办理应遵循的相关政策,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的美国移民咨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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