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投资移民直投项目和区域中心项目优劣势分析
美国EB-5投资移民分为两种主要形式:一是通过区域中心对EB-5项目进行投资,从而达到获得绿卡的目的,一是通过EB-5直投项目达到获得绿卡的目的。据美国移民局统计的数据显示,2013年,约有九成的投资者选择的是区域中心的形式,仅有约有一成的投资者选择的是传统直投形式。针对不同类型的投资者,两种投资形式也各有优劣。本文将对EB-5直投项目和EB-5区域中心项目进行优劣势详细分析,为投资者提供适合自身的选择依据。
EB-5区域中心项目
优势一:投资于区域中心项目,投资金额仅需50万美元。
优势二:操作方便,区域中心项目的投资者完全不需要管理所投资的生意。投资者只需对项目的发行备忘录、商业计划、项目支持性文件进行审核,或亲赴现场考察,同开发商见面交流,最后认定该项目并投资即可。
优势三:区域中心项目可计算间接就业。美国移民法规定,每个EB-5投资者需至少创造10个就业机会。若投资人投资于通过美国移民局核准的指定区域中心,则移民申请条件中创造十个就业机会的规定,可放宽为直接或间接创造十个就业机会。
优势四:投资者无需参与企业的日常管理,因此他们可在美国或其他国家从事其他职业或个人商业活动。
劣势一:等待I-526获批的时间较直投项目长,现在差不多需要12-18个月左右。
劣势二:投资后投资者对项目缺乏控制能力。完成50万美元的投资后,后续项目的实施进展主动权完全掌握在区域中心及项目方手中,投资者相对被动,绿卡能否获得以及50万美元最终能否安全返回,都严重依赖于项目方对项目经营的好坏。
EB-5直投项目
优势一:项目可设在美国任何地区,在特定TEA区域内投资,投资额也可放宽为50万美元起。
优势二:由于直投项目只计算直接就业机会,不需要就业模型,不容易与移民局雇佣的经济学家纠结于对就业模型的认可。
优势三:审批时间快。100万美元直投项目不需要TEA审批,地点可选在经济发达地区,可加大生意的成功率。50万美元直投项目需要TEA审批,但由于仅计算直接就业数量,移民局不纠结就业算法,使得审理程序简单,因而速度非常快。
优势四:直投项目的投资者同时拥有项目的所有权及经营权,投资人可对项目有个性化的项目执行,可在提高项目成功率的同时提高收益率。主动控制风险的能力高于区域中心的投资方式。
劣势一:只计算项目产生的直接就业,因此项目多属劳动密集型行业,对行业限制性高。
劣势二:对投资人个人的经商管理能力要求较高。
欲知更多详情,请致电美加金联公司移民专家,热线:400-610-6008!
特别声明:本文为美加金联公司出国移民原创文章,如有转载请注明出处“美加金联移民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