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美经济关系的更加紧密发展,中美两国的交往呈现出多元化、深入化的趋势,造成了中美两国民间贸易活动日益频繁,越来越多持有美国绿卡的华人因为工作的关系,需要更加频繁地离开美国去往中国乃至其他国家处理跨国事宜,申请一张回美证(Reentry Permit)已成为这类移民的首选。那么,申请回美证的要求是什么?申请回美证是否会影响绿卡的效力?申请回美证对今后入籍会产生怎样的影响?这一系列问题也成为正在考虑申请回美证的美国移民的困扰。
回美证是允许持有绿卡或有条件绿卡的移民在离开美国一段时间以后再返回美国时不需要到美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办理回美签证的一种文件。如果绿卡持有者在离开美国之前就已经知道自己会在美国境外停留超过一年时间,那么,绿卡持有者就可以在离开美国之前申请“回美证”。
相反,如果你在美国境外停留的时间少于一年,您则不需要申请回美证,直接凭借您的绿卡就可以重新进入美国。在申请回美证后,美国移民局会书面通知您前往当地的Application Support Center打手指模的时间。
总体来说,回美证允许其持有人在境外停留时间从发证日期起不超过两年的时间。对于持有有条件绿卡的申请者,回美证有效期的计算方式略有不同,两年境外停留有效时间或从颁发回美证之日算起,或申请取消条件之日算起,但是以最早的日期为准。请注意,两年有效境外停留是回美证最长有效期,不得申请延长。
由于申请回美证要求申请者必须在美国境内提出,所以对于已经在美国境外的绿卡持有者来讲,如果您有意在美国境外停留时间超过一年而又没有申请回美证,美国移民局会假定你放弃永久居民或有条件居民的身份。需要注意的是,回美证本身并不会阻止出入境口岸工作人员发现并判断你已经放弃了永久居民身份,但是,至少使得海关官员在回美证有效期间内,不得单凭在海外拘留时间来判断你是否放弃了永久居民身份。
除此之外,出入境工作人员仍然可能在您入境时盘问您在美国境外的时间,从而判断你在境外的活动是否与准许入境有关,还可以通过回美证来判断回美证是否通过欺诈或失实陈述而获得的。
可见回美证并非万无一失,若持有回美证的人员被发现曾有超期境外停留的情形,同样可被拒绝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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