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自雇移民项目简介 加拿大《移民法》对加拿大自雇移民定义: 自雇移民申请人有能力在到达加拿大后,不会占用加拿大劳工市场的工作机会,而是在加拿大创立或购买一项生意,自行以个人的才能及技术为自己创造工作,并为加拿大经济、文化或艺术做出显著贡献。(如:室内设计师、职业运动员、教练、艺术家、演员、作家、图书管理员、影视行业从业者或在文化、艺术、娱乐、体育领域里从事相关技能工作的人士)。 申请人经历符合自雇移民的要求,须证明拥有一定数量的资金用于在加拿大生活居住的安家费用。 2024年4月30日至2026年年底暂停接收申请。 免费咨询热线:400 610 60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