魁北克于7月30日发布政府公告(第31号),修改投资移民条例,条例将于发布之日起45天后正式生效。根据新条例,投资移民申请人有免予面试的机会,管理经验由过去十年中的三年经验改为过去五年中的两年管理经验,去掉了全职管理的要求,去掉了管理经验必须是在一个盈利企业取得的要求,承认了配偶名下的资产,同时也承认馈赠资产。针对条例的以上修改,加拿大投资移民专家、金联公司总经理Helen Zhou逐条进行了深度分析。
新条例将首先对部分申请免予面试。Helen分析说,这一条有四点意义。
第一,将会使移民局加快移民审理。因为新条例实施后,条件宽松将会使申请人数增多;如果不采取新举措,势必会使审理的周期更长,而这一点,肯定不是移民局所希望看到的局面。那么,对一些好的案子进行免面试,则会有效地加快移民的审理。
第二,免面试将会节省魁省的费用开支。每案都面试必然会占用更多的移民官,从而增加财政支出,尤其是面试后不成功的案子对省财政来说更是一个损失。免予面试将会使移民官更高效的工作,从而节省省财政开支。
第三,免面试的结果应该是积极的(通过),而不是消极的(拒签)。也就是对于好的案子,移民官将会免予面试,如果案子质量不高,将会被要求面试。
第四,申请材料的完整、准确、可信性将会成为是否免予面试的关键。所以,对于申请人而言,选择一家可靠、专业、有经验的代理公司,将仍是免面试直至成功的关键。
新条例也删除了管理经验中的“全职”(full-time )管理,代之以“在其权限范围内行使与计划、管理和监控相关职责”(duties related to the planning,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financial resources and of human or material resources under the investor's authority)。Helen分析说,管理经验这一重新定义,将主要对三类人群有着巨大的影响。
一类是专业人士(professionals),如医生、律师、会计师、工程师、建筑师等。此类成功的人士有自己的生意如诊所、事务所、公司等,但根据原有条例,魁北克移民部几乎不可能承认此类人的“全职”管理经验,认为申请人本人是一个专业人士,而非管理者。新条例的实施将会承认此类人士的管理经验。
另一类人群为本人拥有数家公司的申请人。原条例要求申请人必须“在一个企业从事全职的管理”(full-time management business in a business)。根据此条款,此类申请人只能在一家公司里体现成全职管理,而在其它公司只能处理成被动投资,找其它人打点公司,本人并不参与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而这一点又往往与事实相悖的。新条例的实施将会使此类人士的管理经验更加容易被认可,也更符合实际。
第三类为一些大型企业的中层管理者。根据老条例,申请人必须是对企业的财务、人员、物资进行全方位的计划、管理、控制,这就使一些企业的副总的管理经验难以被承认,更不用说企业的中层管理者了。而新条例下,此类人就符合要求。
针对新条例去掉了企业“盈利性”的要求,Helen分析说,这一点也对中国的申请非常有利。原条例要求管理经验是在一个“盈利企业”取得的,那么就必须提供企业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必须要做出盈利,盈利就必须得缴税。而实际上多数的中国企业缴税情况都不好,这就给某些纳税情况不好的申请人成功申请设置了障碍。现在不要求企业盈利,移民官自然对缴税情况不那么看重,申请人今后处理财务报表时将会更加贴近实际,甚至移民部将有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审计报表的可能性。
新条例也承认配偶名下的资产。Helen评论说,这一点有利的修改甚至出乎了她的意料。魁北克对配偶名下的资产从开始的拒不承认到2007年的有条件承认,到现在的全部承认,这标志着魁北克投资移民的标准与联邦比更加趋同,也更加宽松。至于配偶名下的资产是否也会象主申请人一样,需要证明其来源及积累过程呢?Helen认为这种可能性比较小,最有可能的情况下是移民局根据个案情况而作相应处理(on a case-by-case basis)。
关于承认馈赠资产,Helen说,魁北克的新条例规定,馈赠资产只要是在申请之日起6个月之前已完成了,可以算作申请人个人的资产。它一般是父母赠予给子女的,体现为两种形式:一种是房产赠予,另一种是公司股份的无偿转让。但馈赠并不包含个人借款以及继承资产。
“总之,此次条例的修改,对魁北克投资移民申请者意义巨大,将会对魁北克投资移民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Helen最后说,“魁北克投资移民一向以稳定、成熟、周期短而成为广大移民者的首选,这次法规的调整,将会吸引更多的人士选择该项目。希望有志于移民加拿大的成功人士抓住机会,早日移民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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