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移民法一直以促进文化和社会的多元化,促进公民家庭的团聚和经济的持续发展为基本原则。该法案由加拿大联邦政府施行。移民法和移民条例主要阐明了加拿大联邦政府公民及移民部门的法律责任及权利。依据加拿大联邦宪法规定,除魁北克省以外,虽然省政府无权利甄选移民,但是联邦政府能够对于移民计划提出指导意见。 根据移民法,加拿大的移民分为三大类:1、家庭团聚类 2、独立及商业移民类(经济类移民) 3、难民及人道立场类。 根据加拿大移民法,按照家庭团聚类别,加拿大公民和永久居民可担保其海外亲属申请移民,有资格接受担保的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经济类移民泛指独立技术移民和商业移民(包括投资、企业及自雇移民);其中独立及商业移民平均占每年移民总数的一半以上。独立技术移民是加拿大移民的最主要来源,也是最广泛吸纳专业人士的类别之一。家庭生意赞助移民是指在加拿大已创办生意的公民或永久居民,可以赞助近亲到加协助其家庭生意,但要求该类移民申请人必须胜任其职务。商业移民,泛指具备一定资产,同时本人具有一定程度的工商企业经营或管理经验的申请人士。该类移民必须愿意将资金或技术投资于加拿大,以促进加拿大经济发展、增加就业机会及丰富文化生活。申请人一旦符合加拿大政府所制定的有关规定,便可获得移民签证。根据加拿大移民法,该国的商业移民通常分为三大类:投资移民、企业移民和自雇移民。
上文,为大家简单阐述了加拿大移民法的主要内容,希望能够对于有移民需求的读者朋友有所帮助。加拿大因为国家在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社会公平度、自由度以及教科文方面的较高福利水平,在国际上享有一定声誉。尤其是近年来,该国对于移民呈现出包容、开放态度,更是成为我国移民聚集的热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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