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
马先生,29岁,第一次申请457签证因担保人原因不获批准。与我公司签署委托协议后,本公司为其重新寻求更具实力和诚意的在澳生意合作伙伴作担保,并获得成功。但申请人的点心师证书却被查出不在所管理部门的电脑记录中,因而被误以为是提供虚假文件,申请再次遭到拒签。本公司为其在澳上诉,陈述其点心师证书不在所管理部门记录中的原因,并辅导申请人提供所需的证明文件及材料来证明其证书的合法性。上诉成功,全家人于2000年获取457签证。
案例来源:美加金联出国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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